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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足四个条件可获 无人机经营许可证

2018-04-11 11:26:43 来源:新闻晨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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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9日,中国民航局发布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规定,满足4个基本条件即可获得无人机经营许可证,该《办法》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。

根据民航局最新发布的《办法》,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(含250克)的无人机开展航空喷洒(撒)、航空摄影、空中拍照、表演飞行等作业类和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类的经营活动适用于本办法,而无人机开展载客类和载货类经营性飞行活动暂不适用。

对于如何取得无人机经营许可证,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应当具备4个基本条件: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,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;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,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”中完成实名登记;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(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);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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